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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“严打”整治斗争加强社会治安工作

人民日报社论
2001-04-04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刚刚结束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,是进入新世纪后中央召开的又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。会议确定,当前要集中力量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“严打”整治斗争,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,尽快改变社会治安面貌。这是党中央、国务院根据我国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严峻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,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,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。

社会治安,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,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;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,而且关系社会的政治稳定;不仅关系我们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的长治久安,而且关系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巩固。社会治安不好,人民群众不能安居乐业,不仅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,而且会影响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大局。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正确处理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关系,紧紧围绕全党工作的大局,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,坚持“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”,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,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。

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,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惩治犯罪、维护治安的一个重要方针,是邓小平民主和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,这个方针是完全正确的,必须旗帜鲜明、毫不动摇地贯彻,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原则,坚持“稳、准、狠”。只有这样,才能向广大人民群众显示党和政府抓社会治安工作的坚强决心,才能灭罪犯之气焰,长群众之志气,才能有效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,才能切实地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执行这一方针,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,排除一切干扰,只要触犯了法律,不管是谁,都要一查到底,依法严惩;对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,使之逃避打击的,不论是谁,都要查个水落石出,从严惩处。对于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后台,要敢于碰硬,坚决查处,除恶务尽,不留后患。

开展“严打”整治斗争,必须形成强大声势。没有声势,很难奏效。在这场斗争中,要拿出大的威势来,充分发动群众,加强群防群治,形成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天罗地网,使严重犯罪分子受到震慑,受到打击,使有轻微犯罪活动的人悔过自新,重新做人。同时,也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受到社会主义法制教育。要坚持“打防结合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,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活动。

开展“严打”整治斗争,必须把我们的政法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,纪律严明,作风过硬,业务精通,执法如山的钢铁队伍。这是我们夺取“严打”整治斗争胜利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组织保证。有了这样一支队伍,人民群众才能放心安心,犯罪分子就会胆战心惊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精心选择思想政治素质好,业务熟悉,又能适应政法战线工作要求的有魄力有能力的干部充实政法战线,加强政法战线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。要坚决贯彻落实“三个代表”的要求,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法队伍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、纪律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。同时,要建立一套制度,采取有效措施,保证政法战线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。

当前,我们国家经济发展,政治稳定,社会进步,民族团结,总的形势是好的。这是我们夺取“严打”整治斗争胜利的有利条件和基本保证。而开展“严打”整治斗争,正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个好的局面。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充分发动和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,精心组织,全力推动,一抓到底,务求实效,切实搞好社会治安,全力推动社会政治稳定,坚决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,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,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。

(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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